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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请销假流程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1-03-01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学生请销假流程


服务名称

需提交材料

办理流程

办公地点

学生请销假

病历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;事假申请书(电子或书面)

1. 请假三天以内,由年级辅导员审批;

2. 请假三天以上,一周以内由辅导员同意后上报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批;

3. 请假一周以上两周以内,由教学院上报学生处审批;

4. 请假两周以上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审批。


15110

15113

15114

学生工作办公室

备注:请假期满或提前返校,需到辅导员处办理销假手续。凡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离校的、未及时办理销假手续的、以及经查明请假理由不真实的,均按违纪处理。